延期索赔(Extension of Time, 简称EOT)几乎出现在每一个大型国际工程项目中。但索赔报告能否被接受,却远非“常规操作”。
这篇由David Brodie-Stedman先生写的文章总结了导致EOT失败的十大原因(按出现频率总结),不论你是承包商、雇主、顾问,或是项目律师,都可以从中找到“前车之鉴”。
作者简介
David Brodie-Stedman是一位资深的索赔与争议管理专家,拥有 30 余年国际工程经验,专注于复杂项目的合同与商业管理。曾在中东和亚太地区领导多个大型机场、油气、电力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索赔工作。DisputeIQ 创始人,曾任 J.S. Held 中东及亚太区咨询业务负责人。
十个导致EOT失败的常见原因
1、 忽视通知义务,程序性失误致命
多数标准合同对延期事项的通知时间、内容、格式都有严格规定,很多承包商要么延迟通知、要么内容含糊、要么根本没发“通知”(Notice)。一旦通知条款是“先决条件”,程序不合规就意味着自动丧失索赔权。
2、延误活动不在关键路径上
延期是否真正影响了竣工时间,是决定是否可获EOT的核心。如果延期的工作项本身不在关键路径上,那么——无论你现场再怎么忙,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也没变,索赔就不成立。
3、基线计划不被认可或逻辑不通
很多承包商用一个未获批、或脱离实际进度的“计划”作为索赔依据,而计划中的逻辑链断裂、缺乏合理性,一旦进入反方质证环节,很容易被拆穿。别忘了,SCL Protocol 提供了修正程序的方法,但前提是你事先做好记录并获得一致。
4、缺乏同期记录,索赔论点成“空谈”
现场日志、气象记录、会议纪要、RFI、每日报表……这些都不是走流程,它们是你索赔的“护身符”。当对方说你是事后“编故事”时,只有当时的“硬证据”才最有力。
5、过度依赖“合并索赔”(Global Claim)
多个延误事件一起打包、归总列出“累计影响”——这种合并式“概括索赔”越来越难被接受。标准合同通常要求你逐项分析“因果关系”,而不是“一锅炖”。
6、未能清楚证明“因果链条”
不是所有的延误都能直接“索赔”——你需要证明:①某事件确实发生了;②该事件是由于雇主违约或指示所致;③它直接导致了延期。如果三点缺一,你的因果逻辑就会被挑战。
7、延误分析方法选择错误
“Impacted As-Planned”这种简单方法适合用在项目初期,后期再用就失效。选择哪种延误分析法(如Time Impact Analysis, Window Analysis等),要看项目阶段、合同要求、资料可得性,不能“拍脑袋”。
8、没有识别原有或并发延误
如果你自己本就延误(Contractor delay),或者你和雇主同时有责任(concurrent delay),那你可能不能获得或不能完全获得EOT。不同法域和合同对此有不同判断标准——这不讨论结论,只强调:你必须考虑这些因素,否则必败。
9、延误原因不具备“合同项下权利基础”
不是所有延误都能索赔。只有那些由合同赋予权利的原因(如变更、指示、不可抗力、违约)才能成为EOT基础。
10、索赔过度,失去可信度
一看就是“漫天要价”式索赔,主张时间夸张、逻辑牵强、证据牵强,反而让评审人认为你整份索赔都“不可信”。反之,合理、透明、有分寸的索赔更容易赢得支持。
结语
不是所有延误,都值得索赔;
也不是所有索赔,都值得被接受
EOT索赔的核心,不是你是否“延误了”,而是你能否:
● 合规发出通知(notice);
● 合理建立关键路径和计划逻辑;
● 持续形成现场记录;
● 采用合适的分析方法;
● 严格依据合同主张权利。
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,不能靠事后“包装”,更不能忽视每一个合同条款的潜台词。
读后反思建议
● 立即回顾自己当前项目的计划逻辑和现场记录机制;
● 检查合同中的通知条款是否设置了“先决条件”;
● 对于并发延误、现有计划是否具备识别能力。